官能型纯爱选手。

【雷安】- 追踪自由之旅 -

*周作业:兽化

*全文1w4+,一个关于巨龙与恶党的故事。

*BGM:Neige-Cécile Corbel

 

 

(1)

 

第九十九条巨龙的财宝失窃,盗宝者用最最坚硬的钻石于龙穴上头刻下了一行字,扬言下一个目标将是整片大陆最强的巨龙。

 

一时间龙龙自危。

 

(2)

 

毕竟,你知道的,被以龙冠名的这个种族,向来不知道谦逊为何物。他们神秘并且高傲,领地意识极其强烈,据守着洞穴与山峰,便能活过成百上千年的岁月;他们强大以及个性,每一头龙都各有其长且独一无二,出于某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如非必要,一条龙绝不会擅自以原型出现在其他龙的领地上,如果一定要拜访,必定会化作人形以示尊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导致最终两败俱伤。

 

没有任何一条龙会承认自己不是整片大陆最强的巨龙。

 

宝藏大盗的宣言嚣张而恣意,似乎完全没将什么长着翅膀的爬行动物放在眼中,这可成功惹怒了那些古老的强者,个个都发誓要给他点颜色瞧瞧。然而巨龙们也不敢小瞧了这位人类的大盗,毕竟受害的前九十九条巨龙就是前车之鉴——向弱小如蝼蚁一般的人类宣战?那未免也太失了格调。巨龙们心想,不如好好地呆在洞穴里,等到大盗来了再一举抓获,也省的东奔西走,白白浪费了许多力气。

 

反正我是全大陆最强的巨龙,大盗一定会来找我。每一条巨龙都这样对自己说,而后安安稳稳地盘踞在五光十色五彩缤纷五颜六色的宝藏堆上,固守着从世界各地搜寻来的财宝,等待大盗的光临。

 

除了那一位隐世的先辈。

 

(3)

 

关于这位先辈,民间流传有许许多多的传说。

 

有人说,他继承了太阳不朽的意志,水晶做的翅膀与锋利的龙角都在烈日下滚滚燃烧,能照亮世上一切的阴暗与不公,也能在下着鹅毛大雪的夜里托起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少年,静悄悄地温暖着他被冻僵的身体,送给他用以为生的宝石与黄金。

 

也有人说,他是月亮最优秀的儿子,犹如冰晶的利爪与强劲有力的尾巴于暗夜中泛着星星和月的光彩,比得上任何一把人类锻造的利器,流光溢彩而又强大无比,能生生抵挡住弓箭与长枪的伤害,也能将迷途的孩子从囚笼中带出。

 

他是光明与正义的化身,是美德与善良的标尺,人类理当歌颂他。

 

然而评价不总是一面,正如金币总有的数字和人头的区别。既然有吟游诗人写着赞美诗颂唱他的高尚,自然也有不满者鬼鬼祟祟靠近听众的耳朵,像是蜜蜂盗窃鲜花的蜜那样,状作是一个缠绵的吻,散播着负面的流言蜚语。

 

他们愤慨。所谓的正义与美德不过是欺世盗名的骗局,水晶巨龙看似良善的表壳下包藏着一颗残暴的心。若不是这头巨龙做了些什么,昔日在人间争夺领地的巨龙们怎会朝夕间销声匿迹?神话时代怎么会终结于巨龙的一声长啸?连最残暴的红龙瞧见了他,也要软了腿脚,不敢将这座剔透的水晶撕咬成闪闪发光的碎屑?

 

他们不屑。身为水晶的巨龙以矿产为食,本身就用不着多少花费,再以龙族天生就是自然的朋友,哪里有宝藏简直一清二楚,偶尔的慷慨解囊并不能成为他良善的标识,相反,还有沽名钓誉的前提——这可是最后一头水晶龙,光是修建个指甲都能够穷人过活上一年半载,他凭什么要求那些受了他小小恩惠的人感恩戴德?

 

从不张扬的后果,就是人们连他的容貌也记不太清,流传在世间的传说也真真假假,只得留待有心人去评说——最后一头水晶龙自有他的尊严与骄傲,似乎从不在意这些四起的流言。常常有人炫耀自己接受过他的帮助,却从来无人捕捉过他的踪迹。

 

龙骑士们常常无功而返,尤其是真正与巨龙见过面的,无一不说那是个古怪的疯子。

 

“这头水晶龙——抱歉,我只是与他打了个照面,却十足被他吓了一跳。”

 

龙骑士手舞足蹈地比划着那头龙的形貌,嘴上却停不下抱怨。嘀嘀咕咕的,像是广场上没争到面包屑的鸽子。

 

“他居然说自己早已是一位骑士,继承了师父的遗志——上帝啊,你见过自称是龙骑士的巨龙吗?反正我是没见过,真是个古怪的家伙。”

 

(4)

 

安迷修决定于清晨第一缕光线照进洞穴的时候出发,昨天夜里,他就收拾好了所有行李——事实上,他也没有多少值得携带的东西。传言中最富足的世上最后的水晶龙,浑身上下最为值钱的小玩意儿,也不过三枚玻璃弹珠,这还是许多年前,他从一个孩子的手中换来的。

 

事实上,他不得不刻意地去隐匿自己的行踪——你且想一想,如果有一条巨大而半边燃烧着的巨龙飞过你所在都城的上空,该会引发多大的骚动?就算是飞得足够高,尾巴与双翼不至于伤及无辜,街道上想要瞧瞧热闹的拥挤人潮也会惹来一定的麻烦。伤亡与骚乱是难免的事情,更何况,若是有心之人借着这个机会,做一些坏事情——就算主要原因并不是路过上空的巨龙,安迷修也会为此而自责不已。

 

水晶的巨龙从来不是趾高气扬的类型,也不需要人类的膜拜。可他们又的的确确不是能够忍受冷漠与孤寂的种族,就算安迷修已经是水晶龙最后的血脉,也摆脱不了这样的秉性。他天生喜欢人类,愿意去倾尽所能地帮助他们,遇到的不全是坏事,却也不全是好事。

 

人类的贪欲总是填不满的黑窟窿,给了人宝石与金钱,就要提防他觊觎更多的东西——安迷修不止一次差点被送到猎龙者手里,亦或是有人妄图用迷晕山羊的魔药来迷晕一头巨龙。以至于到最后,连安迷修自己都习惯了这样的欺诈,他甚至能与猎龙者坐下来好好聊聊,为了获得自己的情报、对方支付了多少枚金币。

 

“这样是不值当的,你无法带走我,他骗了我也骗了你。”

 

巨龙化作的棕发青年带着斗篷,眼睛绿得像最上等的翡翠,盛着满满的真挚与劝勉。他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说出了这句话。尽管内容听上去相当傲慢,却不会让人升起半分抗拒心理——毕竟这从来不是什么狠话,而是一个既定的事实。

 

而年轻的猎龙者显然相当不服气——他有着一头耀眼的金发,碧蓝的眼睛像是澄澈无比的大海。他实在是太年轻了,年轻到仅是凭着一腔热血、就去从事这个危险无比的行业,所幸他挑选的第一个目标是性情温和的水晶龙,而不至于一下子就被撕成碎片。

 

“真的吗?没有任何一个人?据我所知,成功带走巨龙的猎龙者可是很多的!”

 

“而这只是因为,失败者不会被载入故事而已。事实上,为此而丧命的人类数不胜数。在下不会抨击你的梦想,但是在此之前,必须要做好觉悟才行啊!”

 

安迷修喝了一口牛奶,认真而诚恳地望向猎龙者的眼睛——顺带一提,在这间酒吧里,喝着牛奶的只有他和这位未成年的猎龙者而已。

 

“没有任何人类能带走我,除非是在下心甘情愿。”

 

(5)

 

安迷修要出一趟远门,去讨伐那个盗窃巨龙宝藏的恶党,好让他归还那些宝藏。在清晨第一缕光线照进洞穴的时候,生长于洞口的那群小家伙才刚刚知道这件事。

 

“再见了,各位好心的邻居。在下离开的这段日子里,还请务必要照顾好自己!”

 

“天哪,我们的安迷修先生。”蒲公英摇晃着他金黄色的头冠,高高地仰起了头,似是发现了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您必须有一件趁手的武器,虽说碾死人类对您而言就像是堵上一口泉眼那样简单,但您毕竟不是为杀伐而去的。”

 

“是啊、是啊!”珍珠梅一家子闹闹嚷嚷地挤在一起,争先恐后地从姐妹们的身侧挣出位置,好让他们亲爱的巨龙先生看到自己,“听说宝藏大盗聪明又狡猾,如果不带一件武器的话,您一定会受伤的——一想到这个场面,我和我的姐妹们都要枯萎过去了!”

 

玫瑰借着微风的搀扶,向青年屈膝行礼,于是安迷修也微微一笑,朝她鞠了个躬。她就像是鲜花中的贵族,无时无刻不恪守礼节,保持着风度与优雅,连讲话的方式都温和而镇定:“最好是两把剑,安迷修,若非如此,您可能无法将能力全然发挥出来。”

 

“很有道理!多谢,我的朋友们。”

 

他的确不是为了杀死宝藏大盗而去的——尽管杀死宝藏大盗会让他获得更高的声望,但相比这个,制伏他并追回宝藏才是最重要的。故而安迷修决不能用本来的模样去追踪他,一来容易打草惊蛇、引发骚动,二来,他也无法保证自己能否拿捏好分寸,万一将人类伤了个粉身碎骨,也实在有违巨龙讨伐的初衷。

 

要从哪里获得这两把剑呢?

 

安迷修交错着食指,于洞口处来回踱步。如果是简简单单的、山下铁匠锻造的武器,必然是承受不了巨龙的力量的;可若说从现在开始铸造,那也没有更多的时间了。说不定还没等他收集完足够的日光与星光,第一百位受害者就已经出现了。

 

此时东边的天幕早已懒散地翻了个身,露出了它雪白的肚皮。太阳顺着柔软的朝霞向上攀升着,温暖的日光打在安迷修那对双色的龙角上,说不出的舒服。

 

安迷修这才想起,他忘记将龙角也收起来了。

 

既然如此,那还需要犹豫什么呢?晨风裹着细碎的叶片轻轻刮过那对流光溢彩的龙角时,水晶龙瞬间就有了主意。在鲜花与草木期待的目光之下,安迷修深吸一口气,两手于虚空之中虚虚握起。于头顶上双角渐渐化为轻烟之时,手中也自剑柄为起点,自顾自出现了一对纤长而漂亮的长剑——和他的双角是同样的材质与颜色,迎着初升的朝阳,泛着璀璨而晶莹剔透的光泽,如艺术品一般吸引人眼球,却又有着战斗力极强的本质。

 

一边沉静如宝蓝色冰晶,一边炽热似灿金色烈焰。

 

(6)

 

“这简直太酷了!”

 

铃兰吹了个口哨,目送安迷修离去的背影——尽管鲜花们给他提供了许多着装的意见,最终他仍是选择了雪白的衬衫与黑色的长裤。在确认完双角化为双剑可行之后,他就将两把剑收了回来,毕竟背着两把剑实在很影响行动。

 

收起了双剑,安迷修携带的仅仅是三个玻璃球而已,那正是水晶龙仅有的、最珍贵的宝物。

 

(7)

 

先前提到过,遇到穷人时,安迷修常常慷慨解囊,从自己的宝藏中拿出一部分,赠送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们,好让他们好过些——这实在是与龙的天性作斗争,天知道巨龙们有多么喜爱宝石与黄金等一切光彩闪耀的东西,如果不是离得太远,大概连发着光的月亮与群星都要被争抢一空,成为他们洞穴里的装饰品。

 

并非吝啬,对巨龙而言,这些闪闪发亮的、人类社会中的奢侈品,就是他们极为心爱的小物件。好比骏马之于王子,水晶鞋之于灰姑娘。一般来说,就算是面临着生死的威胁,巨龙们也不会将自己的宝藏让给别人,他们对于宝藏的执念,绝对超出了常人的认知。

 

没有任何一头龙理解安迷修的行为,照理说,水晶龙本该是最爱宝藏的一个种族——毕竟在水晶龙的眼中,那些晶莹剔透的、闪着光泽的珍贵矿石们,早已经不仅仅是装饰物那么简单——蓝宝石有着碳酸般的口感,在口中会一改它看上去沉静的模样,欢欣地跳跃起来;红宝石鲜香又麻辣,尝尝要将龙辣得吐出舌头,满天空地乱飞;翡翠是最为酥脆的种类,一口一个,嘎嘣嘎嘣,是闲暇时候最好的小零嘴;而钻石,连水晶龙要咬碎它都需要好大一会儿力气,不过这是最甘美的石头,光是含在嘴里吮吸,都能带来幸福的滋味。

 

因此,在巨龙们的眼中,安迷修也是个相当难以理解的怪家伙。明明能找到上好的食物,却偏偏要将这些宝石送给那些人类的穷人,自己跑去吃一些仅仅只能作为饱腹之物的岩石——他强成那样,和人类也没有半点亲缘关系,从这项活动中得不到半点好处,有时甚至会背上沽名钓誉的骂名,却仍是要坚持着做下去。

 

这得有多么古怪?

 

(8)

 

倒是安迷修本龙不以为意。

 

“用人类的话来说,这大概是糖果与面包之间的区别。”

 

面对叽叽喳喳围在他身边的、长着蜻蜓般透明翅膀的小妖精们,他耐心地解释道。

 

“那些一层一层叠起来的石头,饱腹又酥软,搭上从岩石缝隙里头钻出来的泉水,简直就是最好的早餐;等到太阳的战车行驶到正中的天空,追逐着你的头顶时,就该去火山的附近去寻找食物,那里的岩石往往致密而种类繁多,每一口都有不同的口味,营养相当丰富。不过要注意,千万不能惹火山生气,否则他们要发起脾气,就不是错过一餐午饭的小事了。”

 

说到这里时,棕发青年的唇角也划出了一个弧度。像是回想起什么来自于长辈的教导,神色也温柔起来,不像有半分作假。

 

“更何况,如果能够帮助到那些可怜人,那么即便要赠送出手里的糖果,也是很值得的事情吧。”

 

(9)

 

“安迷修,你牙口很好啊。”

 

水晶巨龙幻化成的男青年点了点头,从一堆洗净的鹅卵石中挑选了几枚看上去酥脆可口的,咔嚓一声咬下。

 

“是的,水晶龙必须以石头为食物,故而我的牙齿必须要比钻石更加坚硬,比钢铁更为强韧。”

 

人类青年沉默片刻,心中蓦然升起了一股危机感。

 

(10)

 

安迷修遇到这位紫眼睛的人类青年时,正走在下山的小径上。而人类与他走在相反的方向,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山上走去——他看上去腿脚不太好,拄着一根洁白的手杖,握手并非打磨精美的水晶球,而是弯曲的锤面。这当即吸引了安迷修的注意,他从来不会忽视任何一位需要帮助的人。

 

“初次见面!您好,在下安迷修。”山峰的主人拦住了来客的道路,微微欠身,“请问我能帮到您什么吗?”

 

“别挡路。”人类似乎不打算对安迷修解释点什么,但意外地,又在下一句话中暴露了目的。他拨开了安迷修的手,继续往山上走去,低声道,“我必须要找到巨龙,否则今后都无法进行探险了。”

 

“原来您是一位探险家?”对方的态度显然并没有打击到安迷修,他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这个长相俊美的人类是什么意思——在人类的传言之中,巨龙总是无所不能的,拥有着无可比拟的魔法力量。有什么人类无法解决的事情,若是能找到巨龙,说不准还有一线转机。

 

太可惜了。安迷修心想,他只是擅长作战,对于治疗,实在是一窍不通。

 

“这座山上的巨龙对于治疗就是个门外汉。”安迷修劝道,并没有解释自己为什么知道这个,转而向人类伸出右手,发出了最诚挚的邀请,“不过正巧,在下也要去寻找其他巨龙。不如结伴而行?也能排遣一些旅途中的寂寞。”

 

人类却没有立刻伸出手,反而高高挑起了眉梢:“哦?你去寻找巨龙又是要做什么呢?追求名声?还是觊觎财宝?”

 

似乎是早已经习惯了类似的误解,安迷修并没有立刻气得跳脚,反而一本正经道:“不,您猜错了——在下要去讨伐一个窃宝贼,起止为今,已经有九十九条巨龙经历了失去宝藏的遭遇,我必须要为他们将宝藏追回。”

 

“这和你要去寻找巨龙有什么关系?”

 

“说来惭愧。”似乎是有点不好意思,安迷修伸出手指挠了挠自己的侧脸,下意识将过长的鬓发绕了个圈,“我并不清楚这名大盗究竟长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他现在藏到了哪个地方。所以,只能先问问那些曾失窃的巨龙们,看看能否找到点头绪吧。”

 

大概是终于提起了那么点兴趣,人类终于抬眼与龙对视。他有着一双极有吸引力的紫色眼睛,像是巨龙们趋之若鹜的紫龙晶,看上去清澈剔透,却又深邃而难以见底,倒映着安迷修伸出手的模样。于是他也笑了,带着点玩味,转身向原本安迷修前进的方向而去,扬声报上了自己的称呼。

 

“雷狮。”

 

(11)

 

真遗憾,原来不是啊。

 

安迷修瞧着青年高挑的背影,几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发色与瞳色暂且撇开不谈,连语气和说话方式都这么相近。初次见面时,水晶龙还以为自己找到了回忆中的少年。

 

(12)

 

第九十九头宝藏失窃的巨龙,住在插了一百把宝剑、金色的树枝上长着红宝石苹果的孤山上。

 

这儿连河流都是银色的,漂亮得好像是银河从天上倾泻下来,流淌在这座到处泛着金属光泽、闪闪发亮的山峰上。

 

“我们要跨过这条河,注意别碰到河水。”

 

安迷修话音未落,就见那年轻人举起他锤子模样的手杖,那柄手杖在他手中不断伸长、变大,裹挟着隐隐的电光,往地上重重砸下——随即,便借用这一砸的冲击力高高跃起,雪白的头巾于空中划出一个弧度,金色的压边亮眼得像是一闪而过的星星。落地时微微后退了半步,他毕竟脚伤未愈、步伐不稳,却仍是稳稳地站住了。

 

“你打算从最后一条龙找起?”

 

“没错。”安迷修心下赞了一声雷狮的身手,随即也化出双剑握于手中,招来强劲的风流为助力,一跃而起,落到了人类身侧,“不过,你是怎么看出这里属于第九十九位巨龙?我想他并没有公布过自己的寓所。”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吧,安迷修,我建议你自己动脑子思考一下。”

 

青年分明看上去接受过上流社会的教育,举手投足间都带着种自傲与优雅,用语却相当恣意无礼,似乎从不打算考虑旁人会有怎样的感受。而他确实又有自傲的资本——他俊美如春生冬死的阿多尼斯,任何人见了他都要倾慕不已。若是平常人,光是这容貌就足以炫耀许久,而对于雷狮而言,连这种俊美都只是装饰长剑的宝石而已,真正具有价值的,还是他本身。

 

放荡却不粗野,优雅而不矫情。即使在这场旅途中结伴而行,安迷修也搞不懂雷狮究竟是怎样的人,他并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却在要达成一个目标时不去衡量途径是否正义;他并非心怀怜悯的好人,但也不会满脑子烧杀抢掠、强夺豪取,总是以最冷静的态度去面对每一件事。他是落在黑与白界限的雄鹰,是绕着囚笼嘲笑的鸽子,总之,他无法用任何固定的标准去衡量,能够判决雷狮的,只有雷狮而已。

 

分明只是结识了一个月不到,安迷修却像是天生能看明白雷狮是个怎样的似的。每一个谋划与动作,巨龙都能清晰明白其背后的原因——仿佛他们早就互相认识似的。

 

“的确,我早已说过要追踪宝藏大盗的线索。”安迷修摸了摸下巴,继续攀登着玫瑰色的金子铸成的三百九十九阶的天梯——他原本想背着雷狮,但是被对方拒绝了。对方毕竟还是个十八岁的少年,无论如何也要面子——或许是不好意思也说不定?安迷修毕竟是一头活过了太久的巨龙,难免对于人类的情感感官迟钝,“而这里连河流都是水银做的,要么是金属龙的手笔,要么就是他天生这样、最终吸引了金属龙的入住。”

 

“而最后一头失窃的巨龙,正是本人。”

 

安迷修踩上一级台阶,大概是主人敞开了大门的缘故,几百阶的路途在瞬间被压缩成了泡沫,下一秒,两人便站到了巨龙的宝座前。

 

“原来是你——还有你。”

 

这是个外表年龄三十上下的男人,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泛着金子的光泽,上挑而狭长的眼型让他看上去温柔可亲又情意绵绵,不用开口,就有甜言蜜语盛在他的眼中。与人类中那些热衷于黄金的富商完全是两副模样,尽管他们之间有着相同的爱好。

 

雷狮只是挑眼看了看这条巨龙,仿佛看穿了什么似的,嗤笑一声,不打算做过多的交流。

 

“好久不见,格登先生。”安迷修打量了这座被装饰得富丽堂皇的洞穴,似乎完全没有进过贼的模样,“在下是来追查宝藏大盗行踪的,请问您能提供一些相关的线索吗?”

 

“哦——宝藏大盗、宝藏大盗!”被戳中了伤心事,被称作是格登的男人抬起手掌按在自己的额头上,踩着狐步舞的节奏、浮夸地转了两圈,轻轻巧巧地绕到了安迷修的身后,“他真是个可恶的家伙,偷走了我心爱的月光酒还不做数,连我的真名也一并被他骗取了。”

 

安迷修心下一惊,不动声色地后退半步,转身与龙对视。

 

“真名?大盗懂得该如何说龙语?”

 

“是的,我从未想过,有人类能够掌握龙语的发音——尽管他说龙语的腔调十分奇怪,就像是唱着什么悠扬的歌,但还是使唤我做了许多丢脸的事情。”格登像是伤心极了,一手扶住安迷修的肩膀,另一手绕到了对方腰后,似是要索取一个安慰性质的拥抱,“他用真名给我下了禁制,我可不能说出他是谁——不过,若是你愿意用最重要的东西与我交换,我或许可以冒个风险,告诉你他的一个特征。”

 

“你最好管好手脚,否则我不能保证下一秒他还长在你身上。”

 

安迷修正要赶紧制止这个青年的行为——身为人类,怎么敢挑战巨龙?同为巨龙,安迷修早就清楚了格登的脾性,爱财与风流就是他的标签,除了收集黄金,最大的爱好就是诱惑那些美貌的少女与俊秀的少年。可同时也保持着上等龙的自矜,只要不回应那些暗示性极强的挑逗,他也不会真的对你做出什么。他原以为格登会盯上雷狮,毕竟对方的容貌是少有的俊美,乃至于在上山前,就向人交代了许多。

 

没想到被看上的是他而非雷狮,而更没想到的是,在雷狮挑衅之后,格登居然真的拉开了距离——甚至没有反驳半句。

 

不过,距离的拉开的确也让安迷修自在了不少,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明显,只得轻咳一声,从口袋中摸出了一枚平凡的玻璃弹珠,道:“如果说最珍贵的东西,想必就是这个了。不过,我可能无法以这个作为代价——”

 

“啊——我对玻璃珠子可不感兴趣。安迷修,你应该有价值更高的财宝才对,就这样一颗玻璃珠,要如何得到你的青睐?”

 

在安迷修说完之前,格登就打断了他。他高高地扬起了下巴,完全不能理解——就这样一个再平凡不过的玻璃珠子,要如何与他的月光酒媲美?

 

“原来如此。格登先生,我能用这个玻璃珠的故事与你交换——回忆比什么都有价值,不是吗?”安迷修顿了顿,珍惜地摸了摸玻璃珠光滑剔透的表面。在得到了对方的首肯后,微笑着开了口。

 

“十年之前,我曾路过一座花园。”

 

(13)

 

水晶的巨龙最爱的其实并非宝石,而是有着娇嫩笑靥的鲜花。他曾飞过世界上每一个有花朵的角落,从盛开着蓝色鼠尾草的山脚,到簇拥着金色鸢尾与郁金香的皇室花园,全世界的花朵都认识他,并且以和他打过招呼为荣,如果被他亲自打理过花枝——天啊,还有哪朵花经历过比这更幸运的事情!水晶巨龙的祝福,能让爱美的他们永葆青春。

 

安迷修第一次遇见那个小孩,正是在雷王国的花园里头。彼时他正与一朵玫瑰说着话,听这位小姐抱怨那些贵族们有多么不近人情,就这样不顾本人的意愿,将她最好的朋友、尊贵美丽的二公主殿下送去了邻国,害得她夜夜听不到公主的歌声,连花瓣都少了光泽。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正当安迷修出言安慰时,有人走到了他的身后。玫瑰浑身一凛,当即噤声。

 

“抱歉!在下安迷修,偶然路过这儿,听见了玫瑰小姐的泣声——”安迷修立刻起身,他可没忘了自己还在别人的领地——即使,这片花园的主人,似乎还是个小孩子。他有着一双剔透如紫龙晶的眼睛,头发像是没有半颗星星光临的、最深沉的夜,给一个孩子用这样沉重的描述似乎不太好,可安迷修确确实实地在这个孩子身上看见了沉沉的负担。他必然背负着许多,才会有这样早熟的、不同于普通孩子的锐利眼神——即便如此,这仍是一双纯粹无比的眼睛,绝无半点对金色囚笼的留恋,却有一种要冲碎枷锁的决意。

 

“讨好我,否则卫兵不会放过你。”

 

事实上这样的威胁对安迷修毫无作用,即便这个孩子现在开始大吼大叫,他也能立刻变回巨龙飞走,不留一点痕迹。但如果他真的这样做,难免有些倚仗着自身强大、而为所欲为的意味,这与骑士的意志是相悖的。于是他蹲下身子,视线与小孩平齐,压着嗓子开口:“非常感谢,没有叫来卫兵真是太好了。我待会儿就会离开,在此之前,在下有什么能为你做的吗?”

 

这个蹲下的姿势显然取悦了对方,毕竟仰着脑袋实在不是什么舒服的姿势——比起仰视,显然是俯视更让人舒服。

 

“唱首歌吧,我想一想。”孩子补充道,“内容要关于皇宫外面。”

 

(14)

 

“我实在不擅长唱歌,最终,只能唱一首古老的龙语歌谣,那是我唯一会的歌曲。为了满足要求,还不得不一个词一个词地给他解释含义。”

 

“后来,有侍女来找他——我这才知道,他原来是雷王星的三皇子殿下。就是名为布伦达的那一位,不知你是否有耳闻。”安迷修讲得有些口干舌燥,抿了抿嘴唇,继续道,“他说我们必然会再见,于是给了我一枚玻璃弹珠作为信物——就是我手中的这一枚。”

 

“不错的故事。”格登点了点头,转身朝宝座走去,“作为交换,我会给你一条线索。”

 

每一片鳞片都价值连城的巨龙盘踞在他镶嵌着五颗星星的黄金王座上,赤金的瞳孔倒映着下方两人的身影,施展着无尽的威压——而安迷修与雷狮不为所动,前者尚且认真地注视着对方,后者甚至打了个哈欠。

 

“他有着一双如同深渊的眼睛。”

 

(15)

 

第九十八头宝藏失窃的巨龙,住在曾经每隔二十七天便会喷出烈火、如今盖着皑皑大雪的高峰上。

 

说来你可能不信,水晶的巨龙并不耐寒,尤其是这种冰雪兜头的天气。他不得已唤出了流焱——这是他给双剑起的新名字,为此,雷狮还狠狠嘲笑了一番他的取名品味。金橙色的焰火安静而热烈地流淌在剑的身躯上,带来了稳定持续的温热。为了防止在雪山上头失散,安迷修让雷狮跟紧他,而在下一秒,对方就干脆地握住了他体温偏低的手。

 

巨龙生平第一次感到脸热——难道是体温过低,身体开始自主供热了?若非如此,在这样冷的天气里,怎么会从手心到耳尖都热得发烫呢?

 

“想什么呢安迷修,这样更不容易走散吧。”

 

似乎是看出了龙的窘迫,雷狮并不介意来一次雪上加霜。

 

“说起来,这一位巨龙被偷盗走的宝藏,似乎是她的人类丈夫?”不打算就这个问题钻牛角尖,安迷修轻咳一声,将话题引到这一行的目的上,“偷走物件尚能理解,要如何偷走一个活人呢?我实在想不出,盗宝者是如何做到的。”

 

“完全的谣传。”雷狮直截了当地否决了安迷修的说法,他好像比谁都了解这些巨龙被偷走了什么,“没有人类愿意和喜好严寒的白龙结契。”

 

“不错。”有冷淡如冰雪的女声在他们的脑中回响,如同被冰雪封住的火山。冷静之下压抑着的,是极为可怕的怒火,“他盗走的,是纳西索斯的雕像。”

 

下一秒,眼前便出现了一座冰雪的宫殿。

 

“好久不见,怀特小姐。”安迷修向来对女士格外有礼,在那个身着冰蓝色晚礼服的倩影出现之时,便款款鞠了个躬,送上给予小姐的诚挚问候。不过,没有女人缘这件事仿佛被刻在了灵魂里,哪怕他的动作再优雅漂亮,小姐的目光也不会定格在他身上——比如此刻,白龙小姐莫名炽热的眼神,就落在了雷狮脸上。

 

对于女性的特别关照,雷狮似乎并不放在眼里,无论是她的美貌还是巨龙的身份,都没有瓜分到他半分的眼神,更别提打个招呼——他甚至连安迷修的手都没放。

 

大概是习惯了这种事,安迷修也并不像最开始那样困惑。他在心中暗暗责怪了一声雷狮对小姐的无礼,又开口道:“在下是来调查宝藏大盗的事情的,请问您能给我提供一些线索吗?”

 

“好久不见。”好像刚刚才发现安迷修似的,白龙终于收回了视线,浅灰色的眼睛重新变得冰冷,低声道,“很抱歉,我的真名也随着雕像一道被窃走了。所以,如果没有任何好处,我可不愿意拿着生命开玩笑。”

 

“你有什么最珍贵的东西可以与我交换吗?”

 

安迷修愣了片刻,这场景实在是似曾相识。斟酌了片刻,他将流焱交给雷狮,又从口袋中找出了一枚玻璃珠。

 

“这就是在下最珍贵的东西之一,不过很抱歉,我不能将它——”

 

女人轻轻地碰了碰这枚珠子,随即就像是被惊讶到了似的,睁大了她美丽的眼睛,在雷狮和安迷修之间流转了几回,轻声开口。

 

“给我讲讲这枚珠子的故事吧。”她说,“这里头藏着爱与自由。”

 

(16)

 

安迷修第二次去拜访那朵玫瑰时,正赶上雷王国的王诞日。

 

仿佛连雪的精灵都欢呼雀跃,庆祝着贤明的王的诞生,他们穿上了纯洁而高尚的白色舞裙,成群结队地从天上跳着圆舞曲下来,狂风吹起了他的哨笛,从屋顶俯冲到街道,掀起了雪花的裙摆,也带走了人间最后一点的温度。大街小巷都飘着烤肉和罗勒的香气,上等人们在宴会中摇晃着高脚杯里头的红酒,暖黄色的橱窗里,有发条驱动的士兵一步步走动。

 

他不想那么快离开,长年独居的巨龙总是渴望热闹,对于人类的节日也总是抱着好奇与向往的心情。他将斗篷裹紧了,好避开这狂欢着的风雪,仔细瞧一瞧凡人的幸福。

 

只不过,比起幸福,他似乎对苦难更敏感些。

 

“你在等人吗?”

 

黑色短发的小少年抬起了他那双深沉如碧海的蓝眼睛,望了眼这个奇怪的大人。他似乎有着很强的戒备心,几乎在安迷修靠近的那一刻、就后退了几步,冷冷地盯着他。

 

“在下并不是坏人,只是想帮帮你。”安迷修连忙举起了拉着斗篷的双手,证明自己并无恶意。于是狂风抓住了这个难得的机会,大笑着掀掉了他的帽子,露出一头不太服管教的棕发、以及清透干净的翡翠色双眼来,“这儿很冷吧,为什么不去能避风雪的地方?”

 

“嗯。”安迷修的关切实在是溢于言表了,那双眼睛也告诉了别人他不会说谎。尽管小少年仍没有放下戒心,却也多多少少放松了一点,回应了龙的第一个问题。“我和大哥以前会在这里碰面,如果去了别的地方,会增大他找我的难度。”

 

“没有事先商量好别的地点吗?已经下了好几天的风雪,不至于仍然是在邮筒这里碰面。”见少年不再后退,安迷修上前了几步,右手轻轻一捻,托起一团静静燃烧着的焰火。尽管北风呼啸,却仍是带不走这团火焰的温暖,“过来暖暖手如何?你的嘴唇都青紫了。”

 

少年沉默了片刻,闷不做声地走上前来,试探性地用冰凉的双手拢着这团火焰——没有任何寒冷的人能拒绝温暖的火焰,不多时,他就没法将手挪开了。

 

“被驱逐是突然发生的,大哥当时也不知道。”他捂着暖和的火团低声道,像是在说给自己听,“下一次,我会解决所有挡在他前面的麻烦。”

 

最后那句话,是咬着牙说出来的,差不多代表了一个男孩最大的决心。安迷修无言,他不知道在这个男孩身上发生了什么,直觉告诉他不要多问——与此同时,他也不能丢下这个男孩不管,如果就此离开,对方很有可能遇到各种危险。

 

“我和你一起等吧,火焰很温暖,不是吗?”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随着安迷修一起,靠着邮筒背风的一面缓缓坐下。

 

(17)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白天了。街上的人来来往往,个个都要多看我一眼,这让我十分难为情。”仿佛是回忆起了当时的窘迫,安迷修不自觉挠了挠侧脸,“有人将这枚玻璃珠放进了我的手心,我想,大概是谢礼一样的意味。说起来,在下其实有一个猜想。”

 

“你不只有一枚这样的玻璃珠。”一头长发如雪瀑般倾泻的女人说道。

 

“是的,怀特小姐,您再一次看穿了我的口袋。”安迷修从口袋里又取出一枚玻璃珠,展示给白龙看,“这两枚珠子一模一样,而那位蓝眼睛的少年,又与第一枚珠子的原主人长得十分相像,我不禁猜想,是不是他口中的大哥,正是第一枚珠子的原主人?”

 

“的确,这两枚珠子包含着相似的情感。”女人淡淡道,将玻璃珠归还给了安迷修,视线又不轻不重地扫过雷狮,“很有价值的故事,作为代价,我将告诉你一个关于宝藏大盗的线索。”

 

风雪突然兴奋了起来,呼朋引伴地穿过了安迷修与白龙之间。

 

“他戴着一颗璀璨而耀眼的流星。”


(18)

 

第九十七头宝藏失窃的巨龙,住在大拇指那么小的精灵所居住、驼峰形状的山峦之间。

 

这座山的性格,同它热情的主人没什么两样,放眼望去,哪哪儿都有着生命鲜活而灵动的气息,无论身在何地,都能听见流淌在山的血脉中、叮叮当当的溪流声响。身着鲜亮羽衣的雄鸟们唱着嘹亮的歌,蹦蹦跳跳地向爱人求偶;纺织娘和青蛙约好了夏夜的歌,在傍晚时就开始了排练,此起彼伏地交换着声部,共同宣告着仲夏夜的来临。

 

“这座山的巨龙拥有着治愈的力量,说不定能治好你的脚伤。”安迷修拨开藤蔓,继续沿着溪流往上游走去,“特伊先生被盗走的,传言是世界树三千三百三十三年才会结出一枚的果实,连带着用泉水之精打造的盒子也被一并偷走,想必是为了保证世界树果实的不腐——你有什么要反驳我的吗?”

 

“没有,你难得对了一次。”听出了安迷修语气中的揶揄,对方似乎对他三番四次丝毫不留情面的拆台有些不满。雷狮举起手杖,朝着上方的树冠指了指,“不过,你说的这个什么特伊先生,是不是没管好他养的小老鼠们?”

 

“据我所知,特伊并没有饲养——”

 

“我们才不是小老鼠,你这个无礼的家伙!”

 

安迷修顺着雷狮的手杖朝上望去,果不其然,见到了一群簇拥在树干上的小家伙们——他们长着蜻蜓似的翅膀,只有拇指般的大小。方才开口反驳的,正是其中的一员。他们被雷狮的发言气得直发抖,却又像害怕着什么似的,畏畏缩缩不敢下来。

 

“好久不见,自然的精灵们。”在雷狮再次用能将活人气死死人气活的语句激化矛盾之前,安迷修率先上前一步,向这群小东西行了个礼,温声道,“我代他向你们道歉。请问一下,特伊先生在吗?我正在追查宝藏大盗的行踪,想找他问一问线索——顺道,瞧一瞧雷狮的腿脚,在我认识的大人物里,只有他懂得治疗的魔法。”

 

精灵们顿时炸开了锅,叽叽喳喳地讨论起了安迷修的发言,细碎的声响盖过了泉水的声音,反而将两位正主晾在了那里。

 

“你们很吵。”雷狮冷声道,对于蝼蚁,他一贯没什么好耐心。

 

四周霎时间安静下来,微风穿林打叶,传来沙沙的声响。

 

“你们、哎呀呀,为什么要让我说。”终于,一位穿着绿色小裙子的精灵被推了出来,顶着同类们期待的眼神,磕磕巴巴地开口,“那个,安迷修先生,亲爱的特伊他不在家、如果是要治疗这一位,我们也可以做到。”

 

“非常感谢!”

 

“不过,至于线索……”精灵紧张得不行,拼命拉着自己的裙子,“您知道的,特伊先生的真名还在那个人类手中,如果您不——”

 

“我必须要用最重要的东西来交换,才可以得到一些线索,对吧。”对于这样的开头实在是熟悉得不行,安迷修轻叹一声,从口袋中拿出了第三枚玻璃珠,开口道,“我不能将这枚珠子送给特伊先生,但它背后的故事,在下倒是能讲一讲。”

 

“您能谅解实在是太好了!”

 

精灵如释重负,长出了一口气。

 

(19)

 

“带我走。”

 

在安迷修终于等到与他做下约定的三皇子时,得到的正是这一句话。他是在回到自己的巢穴时,才发现斗篷口袋中同样被塞进了一张纸,那上头字迹潦草,看上去像是临时匆匆写就。尽管如此,安迷修仍是能从这字迹中看出潇洒张扬的意味来,每一个拖长的笔画都彰显着笔者的性格。

 

按照纸条的留言,三个月后,安迷修重新回到了这座雷王室的小花园,他从来不会是让人失望的人。

 

“你想去哪儿?”

 

安迷修并没有问这位自称布伦达的皇子殿下为什么要离开,或许在初见时、他要求龙唱一首关于皇宫外头的歌谣时,安迷修就已经知道答案了——黄金的囚笼或是安逸的温床从来不是这个少年想要拥有的,他的眼里装的是朝阳与大海,是世界与自由,如此才混成了那世界上最纯粹剔透的紫色。

 

少年似乎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看不出半点夜逃的慌乱与紧张;可他又像是说走就走,除了轻便的服装,还有一颗追寻自由的心,他什么都没带上。

 

他没有任何理由去阻止少年追寻自由。

 

“维多利亚海港。”少年身后已经传来了人群的喧哗,有卫兵举着火把喊着三皇子的姓名。繁星也想要瞧瞧热闹,纷纷扒开了云层,躲在天上偷偷地望。他听见了花园的铁门被推开的声响,嘎吱嘎吱的声音如同鸟雀冲出了囚笼,星光照在他尚且青涩、却已经俊美无匹的面容上,他扬起了唇角,露出了一个相当自信的笑容,仿佛即将开始一场充满了危险与乐趣的征程,“你不是普通人吧,要摆脱追兵,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

 

安迷修也笑了,向少年递出了手。

 

“请跟我来。”

 

(20)

 

那一夜,水晶的巨龙重现于世人眼前。

 

(21)

 

“就是这样,在上船远航之前,他给了我这一枚玻璃珠子。”安迷修顿了顿,将三枚珠子都取了出来,握在手中把玩,“或许我早该想到,这三枚玻璃珠,应该有其他的作用。在他们之间,似乎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吸引力,只要拿到其中之一,就能顺着找到其他的珠子……”

 

未等安迷修说完,刚巧治疗好雷狮腿伤的精灵们便一哄而散,慌慌忙忙地回到了树枝上,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这才你推我搡地伸长脖子,冲着安迷修七嘴八舌地叫叫嚷嚷,权当是兑现他们的承诺。

 

“他狡诈聪明,行踪不定!”

 

“他嚣张放肆,无所不为!”


“当你做好失去他的准备时——”

 

“就可以去讨伐他了!”

 

(22)

 

“多谢你们,我想我知道是谁了。”

 

在得知真相的这一刻,安迷修反而冷静无比。

 

(23)

 

“雷狮,你一直在隐瞒我。”

 

安迷修拨弄着滚在桌上的四枚玻璃珠——还有一枚是雷狮的,不难猜想,对方是用了什么手段寻找到了水晶龙的居所。

 

水晶的镣铐锁住了雷狮的右手,另一端被拷在安迷修的左手上。在告别精灵们的一瞬间,安迷修就化出了这个——他似乎暂时不知道要如何处置雷狮才好,只得姑且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手段。甚至在雷狮提出饥肠辘辘的时候,和他一道去了人类的酒馆。雷狮颇有些不适应地用左手拿起啤酒杯,形容上没有半点狼狈,慢条斯理道:“难道你对我就坦诚相待了吗?”

 

棕发的青年气急,下意识就要站起,却因为手腕正和人类拷在一起,为了不影响对方进食,不得不重新坐下。

 

“至少我从没有过刻意隐瞒!”

 

“同样的,雷狮也的确是我现在的姓名。”

 

一时语塞。

 

的确,既然已经离开了皇宫,就没必要再去使用原来的名字——更何况,雷狮这个名字,简直再适合对方不过。安迷修轻咳一声,似乎是为了掩饰尴尬,也学着雷狮的模样端起了啤酒。他以往从没尝试过这个,只一口,就被辣得呛咳出来。

 

对此,雷狮毫不犹豫地进行了嘲笑。安迷修只觉得脸颊发烫,心有不甘地抹去唇角的酒液,重新开口质问。

 

“你为什么要去盗取龙的宝藏?”

 

听到这话,黑发的年轻人笑了,如同真正的狮子那样,对着猎物露出了獠牙,有着势在必得的自信。

 

“这都是给你的赠礼——安迷修,这些龙的宝藏被盗,全都是你的原因。”

 

“休想用诡辩洗清你的罪名,雷狮。”


这样的强盗逻辑再熟悉不过,安迷修并不擅长和雷狮争论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实在没办法反驳雷狮那些听上去很有道理、实则完全不符合正常逻辑的言论。因此,面对这种逻辑的最好方式,就是别顺着他的方向思考,只要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就好。安迷修摇了摇头,重新对上了雷狮那双紫龙晶似的眼睛:“有我在,就绝不会让你的第一百件阴谋成功!”

 

“想法不错,不过——”雷狮放下了酒杯,向安迷修炫耀似的晃了晃右手的镣铐,笑得越发放肆且张扬,“我已经成功了。”

 

‘下一个目标将是整片大陆最强的巨龙’,想明白了吗?”

 

一切线索如珍珠般串联起来,安迷修猛地睁圆了眼眶。

 

“所以从一开始,你就……”

 

“是啊,我抓住你了。”雷狮按住了龙同样被水晶拷牢的左手,直截了当地在对方耳畔俯首。任由灼热的呼吸将龙尖尖的耳朵也给染红,压着嗓音开口,“我的目标,本来就只是你而已。”

 

(24)

 

“另外,就你那堆满了玻璃破烂的巢穴。除了你自己,还有别的值钱玩意儿吗?”

 

(25)

 

安迷修成为了世界上最富有的巨龙,坐拥九十九头巨龙的宝藏。

 

雷狮成为了世界上最成功的猎龙者,抓住了世界上最后一头水晶龙。

 

(∞)

 

距离水晶龙将这些宝藏还个干净,还有四年又五个月的时间。

 

而距离他坠入爱河,只差三秒后即将触碰到嘴唇的一个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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